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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外恋调查:【录音】“曝光”丈夫外遇李
添加时间:2022-03-08
 

深圳婚外恋调查“离婚时财产转移怎么办?“我老公有外遇,我怎么能取证?”你有这些问题的答案吗?很多女性在遇到这些事情时都束手无策,如何取证,如何合法有效地惩治不法分子?今天是妇女节。本报记者特意从法院找来了两起离婚和财产分割案件,为大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

录音“曝光”老公外遇李女士和她的丈夫已经结婚18年了。但李女士觉得她的丈夫已经开始改变了。他总是敬畏,他的电话更多,短信也更频繁。李女士确信她的丈夫在外面有关系。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丈夫突然提出离婚。夏焕芳律师表示,李女士找不到丈夫婚外情的证据。如果她同意离婚,李女士很难要求丈夫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并获得赔偿。

深圳婚外恋调查

“在第一次诉讼中,不指出对方的过错如何处理婚外情,坚持不离婚,使用不离婚调查吴氏婚外情一审判决后的六个月中止期,并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吴赔偿。” 李女士按照夏焕芳的建议,赶紧动手。她在家里的固定电话上安装了录音设备,记录了丈夫与第三方之间的数百次对话;她还找到了她丈夫写给第三方的内容。最后十封信和电子邮件,以及合影。

李女士有大量丈夫存在的证据婚外恋,然后她主动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面对大量的证据,她的丈夫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过错。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双方离婚,财产分割时,本着照顾女方和无辜方的原则,将李女士分成三分之二的共同财产。

提醒:偷拍只能在家里进行

“要证明外遇,婚外情录音“曝光”丈夫外遇李女士和丈夫已结婚18年,你应该准备尽可能多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方便法官综合判断。” 夏焕芳提醒,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照片、录音、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保证书、邻居和朋友的证言等证据都将在法庭上受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秘密拍摄,只能以自己家中拍摄的视频作为证据,酒店内通过监控拍摄的视频或闯入他人房间拍摄的视频。房屋不能作为证据。

另外,夏焕芳提醒,婚外情的取证方式不得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丈夫离婚前隐瞒40万元

张女士和王先生于2008年9月同意离婚。王先生否认自己有任何积蓄。民政部门批准离婚,并分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2009年2月,张女士无意中找到了王先生留下的存款单,上面显示王先生在离婚前以个人名义存入了40万元。

后来,张女士发现这一事实后,起诉王先生重新分配财产。庭审结束后,张女士收到了22万元的隐藏押金。

舒春燕律师介绍,在她处理大量离婚案件中,这样的经历越来越多:当婚姻濒临破裂时,很多夫妻会千方百计,或者私下拿出离婚证。存起来转入股市、国债,或者买房、不动产,都会把财产转给别人名下,让对方根本碰不到。

为此,律师提醒深圳私人调查,防止离婚引发财产纠纷的最好办法是财产公证。夫妻在签订财产协议时,不仅要约定婚前的财产,还要约定婚姻关系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婚前拥有个人财产,婚后拥有共同财产。财产公证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也能及时处理。

温馨提示:关系破裂,必须追回财权

一旦发现夫妻关系即将破裂,为防止单方面处置财产,夫妻双方最好不要像往常一样将财产权交给一个人;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应及时制止,特别是另一方为孝顺父母的,以捐赠、捐赠等名义转让财产时,必须不可掉以轻心。

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一方发现另一方在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深圳婚外恋调查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潇湘晨报全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