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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侦探:《读》真实案例,学法律知识!真实
添加时间:2022-02-25
 

深圳侦探阅读真实案例,学习法律知识!大家好,今天小编带大家看一个真实案例。宋某是90后。2016年8月,宋某加入山东某融资租赁公司,担任该公司业务经理。2018年,福州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向宋某公司提出融资保理,以该公司在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应收账款2500万元作为担保,向宋某所在的融资租赁公司提出2000万元。贷款需求。宋作为公司的业务经理负责处理此事。但事实上,福州医疗器械公司并没有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应收账款2500万元,是该公司为获得贷款而捏造的。

众所周知,在贷款融资中,贷方必须到借方进行尽职调查调查,核实相关事实的真实性,将风险降到最低。

显然,福州这家医疗器械公司虚构的2500万元应收账款经不起调查核实,于是公司针对了负责尽职调查的宋某调查。“宋某可以成功骗取贷款,只要宋某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视而不见调查,就会获得这笔融资贷款。

果然,小宋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被糖衣炮弹“打倒”。在福州工作期间调查收受了医疗器械公司的食物和性贿赂,收受了该公司的8枚金币。圣洁的青花瓷香烟。此外,宋某还通过降低利率标准收受公司贿赂5万元。

在接下来的尽职调查调查中,宋某没有独立履行调查,而是被医疗器械公司安排调查工作,没有履行基本的调查职责和谨慎导致该医疗器械公司通过宋某的渎职行为骗取其工作的金融租赁公司2000万元的贷款。最终,宋某收受商业贿赂,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我们来看看具体案件,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一、基本案例

深圳侦探

2016年8月,被告人宋某加入山东某金融租赁公司,担任该公司业务经理。公司前员工闫先生(单独办理)将福州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融资保理业务移交给宋先生。医疗器械公司以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虚假应收账款2500余万元为担保,向宋氏公司申请贷款2000万元。负责融资和医疗器械销售(单独办理)的医疗器械公司副总经理熊某表示,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愿意签署《应收账款划转通知书》,宋牟同意为保理业务提供便利。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风控经理宋某、徐某来福州尽职调查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调查,宋某接受了熊某等人的食物和性贿赂。

2018年10月31日,宋、徐飞赴福州尽职调查调查。在昌北机场等待医疗器械公司的人接机时,宋某与严某通电话,将医疗器械公司的贷款利息从13%降至10%左右,然后从中谋取利益。它。下午15点左右,宋和徐乘医疗器械公司的车直接来到福州做尽职调查调查。两人并没有直接联系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调查,而是在医疗器械公司人员的安排下一起前往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司人员将他们带到了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第 在第一人民医院503办公室,宋某遇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唆使、冒充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财务科科长姜某的林某。林某登录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伪造的财务系统,假装与宋某核对相关合同和发票。林某还打电话给陈某,陈某嘱咐陈某冒充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吴某,陈某使用伪造的“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章就医。《应收账款转账通知书》和设备公司提供的收据均加盖公章。在福州尽职调查期间调查,

2018年11月20日,宋某工作的金融租赁公司向医疗器械公司支付了2000万元的贷款。2018年11月22日,严某从医疗器械公司收到了40万元的福利费。其中,宋某获得了5万元。

2019年3月4日,宋某的融资租赁公司发现医疗器械公司向其提供的信息及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应收账款不实,将医疗器械公司告上法庭。同时,要求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承担连带责任。

二、法院认为

医疗器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忠灿等人以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虚假应收账款2500余万元,向宋某工作的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贷款2000万元保证。宋某作为宋氏金融租赁公司调查的工作人员和宋氏金融租赁公司的风控经理徐某来到福州做尽职调查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调查,宋某接受了某医疗器械公司熊某等人的食品邀请和性贿赂。在福州尽职尽责时调查,陈忠灿指示林冒充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财务科主任蒋,林某登录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虚假财务系统,假装查看宋某相关合同和发票。林某还打电话给陈某,陈某伪装成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吴某,陈某使用伪造的公章提供了由公司提供的《应收账款转移通知书》。医疗器械公司。”并在收据上盖章。结果,宋某工作的融资租赁公司被医疗器械公司骗取了2000万元的贷款。按照事先约定,陈某使用伪造的公章提供了医疗器械公司提供的《应收账款转移通知书》。”并在收据上盖章。结果,宋某工作的融资租赁公司被医疗器械公司骗取了2000万元的贷款。按照事先约定,陈某使用伪造的公章提供了医疗器械公司提供的《应收账款转移通知书》。”并在收据上盖章。结果,宋某工作的融资租赁公司被医疗器械公司骗取了2000万元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