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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侦探:北环110kV架空线改造入地电缆隧道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19年3月11日至4月30日,深圳市审计局对深圳电网北环110kV架空线至地电缆隧道工程(以下简称为“北环电缆隧道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调查,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项目基本情况调查
“北环电缆隧道工程”为隧道土建工程,全长约24.43km。西起龙珠大道北侧220kV飞翠变电站,止于罗湖区太白路东侧220kV下纬岭。变电站终止于福田区彩田路西侧的220kV福华变电站,由西线、东线和南线组成。隧道标准截面容量按220kV、110kV电缆8回设计。
项目概算总投资15.22亿元。截至2019年2月28日,市发改委已下达该项目累计投资计划11.61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76.25%。实际支付11.29亿元,完成投资计划的97.32%。
项目的实际实施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立项到施工图设计,由原市规划国土资源委负责,委托市城市规划设计院负责承接总承包;二期从2013年6月27日开始 截止2015年3月31日,该项目的建设工作由市建设工务局负责;三期主体建设阶段,市建设工务局将项目交由下属单位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具体承担。
工程施工总承包采用实物工程量清单的方式进行招标,工程分为施工总承包段和广州铁路代建段两个。截至审计现场结束,该项目已完成23.6km隧道及竖井等配套设施建设,完成项目建设计划的96.6%,其中9.15km隧道及相关竖井已移交深圳市供电局使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合约持续时间延迟
审计调查发现,深圳市建设和工务管理局、深圳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因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组织协调不力造成工期延误。例如,由于增加了对二段施工方案的调整、设计和论证,工期推迟了602天。
(二)施工单位不够规范,无法管理一些合同和变更
审计调查发现深圳市建设和工务管理局、深圳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流程变更审批表。没有签字日期,变更审批时间长,变更审批顺序倒置;个别合同未签订日期、签订时间和提交时间倒置、施工合同开工日期早于施工合同签订日期等违规行为。
(三)项目交接过程中交接内容不全面,不符合相关规定
审计调查发现,截至3月5日,深圳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已将9.16公里长的隧道及相关竖井10个分段移交深圳市供电局。深圳市供电局使用的WJ8竖井、隧道中已安装两回220kV高压电缆,并已通电运行,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移交内容不够全面,不能充分反映其所属资产。移交内容不包括竖井地下附属设施使用的建筑面积,不包括竖井周围的挡土墙、边坡加固等结构,也没有相关文字图纸等资料。
二是分段交接工程不符合相关规定。项目WJ11竖井至Ⅱ标底段(全长4150米),2018年7月17日完成初检并移交深圳市供电局的做法不在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市政府投资法》。《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2018年1月19日起施行)。建设部门未备案。
(四)建设单位会计内容不全,会计凭证附件不全
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未将广铁委托项目的项目内容纳入项目核算深圳侦探社,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表审批手续不全,部分项目支付凭证缺少银行支付凭证,未附个人设计费支付凭证 支付依据;市建设和工务局项目相关会计凭证未收取深圳市财政基本建设资金拨付申请表与各项目资金财政支付有关,深圳侦探:北环110kV架空线改造入地电缆隧道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银行出具的金融基础设施直接支付凭证.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的规定;同时,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绩效监管不到位
审核调查发现总承包商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部分前期工作成果未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提交,也没有书面沟通记录双方之间关于延长提交结果的日期。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未及时确认延期责任,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